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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来索赔、原料商又甩锅:生产厂家两头为难怎么办 ?|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 江苏摩方律师事务所

来源:http://www.jsmfls.com/news713979.html时间:2021/11/8 16:00:00


这些情况你的企业遇到过吗?

 

■ 客户要求我公司交货出具的相应凭证,我们继而向供应商索要,供应商不予提供并回复称:“合同里没有约定要我交这些啊”!


■ 客户要求我公司的产品质量达到较高的某一标准,然而我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约定的质量标准低于此标准。


■ 我公司未与客户约定退货条件,同意退货了,然而和供应商签订的协议中约定退货是在未拆封或未使用的情况下才能退,只能自行处理。 


■ 委托其他公司设计的产品,因侵权受到起诉,相关证据没有保存,无处伸冤。


 


相信以上尴尬的境地,企业主并不陌生。这就是未做好产品责任风险管控、明确产品责任由谁承担所产生的问题。

 

产品责任是指,企业因所生产、出售或分配的产品有缺陷(设计或生产上出现的错误、产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没有提供恰当的警告标签及说明书等),导致使用或操作该产品的第三者受到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所负的法律责任。

 

而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一边是客户的投诉索赔,一边是供应商的甩锅推诿,企业主则被夹在中间两头为难。产品责任风险不止于此,还有一连串的长尾效应。例如不久前的“特斯拉刹车失灵事件”,事故的原因到底是特斯拉的刹车问题,还是车主的超速行驶,目前相关部门还没有给出定论。


但因为该事件特斯拉一夜之间股价暴跌,本具有购买意向的消费者也纷纷开始观望。


生产厂家应是始终将主要精力用于产品的研发升级、服务的优化、市场的开拓等重要版块上,不应让这些问题绊住脚步。而这些问题,在合同签订时,也许只要一句话就可以提前规避掉风险。听大方为你支招:


一、明晰相关方责任和义务


在签约过程中使用合同手册和合同样本。要注意明晰或避免常见的一些责任不明确的情况,例如:

 

设计责任:对于我方需要负责产品设计的情况,应该明确责任范围,例如在合同中约定生产方不按照我公司的设计图纸生产,造成产品质量缺陷的,我方不承担相关责任。尽可能降低未来发生责任纠纷和扯皮的可能性。对于合作设计的,可以与对方约定根据各方设计参与度,按比例相应承担产品责任。

 

安装责任:应与客户或销售方约定产品由谁负责安装,若我方不负责安装的,相应也不承担因安装不当造成的产品质量责任。


 


二、购买产品责任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就是这样一种后备保障的方式,通过保险费的固定支出,确保企业减少在遇到巨额索赔时的财务波动。一旦出现质量事故必须对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厂商就将不得不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来处理纠纷,而投保产品责任险后,相关的风险就以较小的代价转移给了保险公司。

 

三、相关证据的保存

 

提供充实的证据将在诉讼中占据有利的地位,企业应对重要岗位的技术和商务人员提高责任风险意识,保留好有关设计责任和设计变更等方面的重要往来函件,和客户或合作方的工程、技术输入和变更原始资料。对于重要岗位可以提供工作邮箱、工作电脑,确保人员的流动不会造成重要文件、资料的丢失。

 

【法律链接】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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