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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明星被起诉!涉及合同纠纷,企业签合同违约金条款要注意!|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江苏摩方律师事务所

来源:http://www.jsmfls.com/news719457.html时间:2021/11/15 9:48:00



“某明星经纪公司涉合同纠纷被华帝起诉”的词条登上热搜。这也是自今年8月16日某明星被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后,首次重登热搜。

 

企查查APP显示,近日某明星经纪公司北京凡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增开庭公告信息,原告为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案由为服务合同纠纷,开庭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据悉,2019年12月华帝签约某明星为新品牌代言人,2021年7月双方合作到期。


 


从2021年7月18日开始到目前,大量商家陆续与某明星解约,比如韩束发文表示,已向某明星方发出《解约告知函》并终止一切品牌合作关系;立白、云听APP等多个品牌终止与某明星合作,相关宣传内容也被删除;央视新闻的官微今年5月曾为某明星新歌做宣传。

 

目前也已删除微博;滋源、王者荣耀、康师傅冰红茶、华帝、保时捷品牌官方微博中均已经无法搜索到某明星相关内容;某明星转发的品牌相关内容也变成了没有查看微博权限的状态。

 

品牌集体解约,假设这些和某明星解约的广告商都向某明星索赔,赔偿金约定在合同金额的20%-30%左右的话,那某明星总共的损失可能接近2亿。那这些高额的违约金是否能都被支持呢?

 

如果是您的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如何约定违约金才更有可能得到支持呢,大方在这提醒一二:

 

首先,合同中可以提前约定违约行为可能导致的实际损失的范围。


 


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

 

违约金约定的过高或过低,都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请求调整,若未提前约定损失范围,双方容易就是否系违约造成的损失范围产生争议进而争执不下,而且很多情况下,实际损失也难以计算和确定,比如:违约行为导致相对方花费的时间、精力,机会成本等等,无法简单用金钱来衡量,所以我们就更应该事先约定明确,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主张的时候也有据可依。实际损失约定范围可以包括以下几方面:合同正常履行情况下的可获得的利益、因违约而造成的人力成本损失、财产损失等、因主张权利产生的费用如差旅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机会损失等。损失范围明确后,可再就有关损失的具体数量、计算标准作进一步的约定。

 

其次,约定的违约金不要超过上述损失的30%,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违约金明显超过实际损失的30%的,视为“过分高于造成的实际损失”,人民法院可以适当减少。

 

综上,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考虑自己可能存在的违约情况,以及对方可能违约的情况,衡量下可能造成的损失,在合同中合理约定,还可以载明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从而强化违约金条款的稳定性。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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