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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话题#云南虫谷腾讯获赔3200万#登上微博热搜,阅读量高达2.2亿次,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
近年来,随着抖音、西瓜视频、快手等短视频平台的迅速火热,影视作品的剪辑也成为引流的一大手段。但随之而来的,短视频平台就影视作品的剪辑、传播合法性的问题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讨论。
就剪辑者而言,其未经授权剪辑并传播影视作品,侵害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但作为集中推送用户发布侵权视频的短视频平台,比如本案中的抖音,为何不适用“避风港原则”,也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会有企业主问了,什么是避风港原则?
《民法典》第1195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避风港原则,又称之为“通知+删除”规则,换言之,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存在侵权行为,仍旧未采取相关措施,则仍然需要承担责任。
本案中,抖音作为视频类网络平台,对于视听作品等相关内容是否产生侵权行为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而《云南虫谷》作为当前时段热播的电视剧,侵权行为更易于被感知到,抖音对该作品可能发生的侵权行为也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
因此,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26日就网剧《云南虫谷》被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虽然抖音采取措施减少了侵权作品的数量,但侵权行为仍未得到有效遏制。抖音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删除、过滤、拦截相关视频,并赔偿腾讯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240余万元。
如果网站侵权图片供人付费下载的,网站所有人很可能不适用“避风港原则”。因此,随着知产产权愈发被大众重视的今天,大方提出如下建议,助力平台规避风险:
1、平台用户进行实名认证企业主们注册的平台
在管理过程中要求上传用户进行实名认证,这样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可以有效锁定侵权人的身份信息。
2、尽到提醒义务
企业主们要积极采取预防侵权的措施,如在用户协议中告知用户们需要承诺对上传的作品享有著作权,如果发生被诉侵权行为的,平台有权向用户追偿。
3、尽到合理审查义务
对于平台用户上传的图片、短视频等,如果是热播、热议的作品,平台应该秉持着更高的注意义务,主动审查上传的作品是否存在侵权。
4、认真履行“通知+采取必要措施”义务
当发生侵权行为的,企业主们应当及时采取删除侵权内容或者断开侵权链接的措施,并及时将侵权通知转送给上传用户,以使平台方能够适用“避风港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