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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话题#主动辞职可以领取失业金吗#登上热搜。
员工主动辞职或因个人原因辞职,可以领取失业金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我们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经常会有单位咨询我们这样的问题:
员工实际是自己因个人原因辞职,但想要领取失业金,故要求公司为其出具非员工个人辞职的离职证明,此种情形下,公司是否可以同意员工的要求呢?
我们先来看一下法律规定的失业金领取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根据以上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非因本人原因中断就业”,那么,什么是“非因本人原因中断就业”?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按照以上规定,员工主动离职的,并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法律顾问精细化指引
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但为领取失业金要求公司出具以上“非因本人原因中断就业”的离职证明,公司可能会面临以下风险:
1、存在劳动争议风险
若公司帮助员工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领取失业金,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原因部分必然非员工主动辞职,理论上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甚至赔偿金。
2、面临承担行政责任的风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